苏州**产品申报指南2016-09-30 10:13
苏州**产品是指产品、服务质量达到市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市内同类产品中处于**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申报口:苏州市质量监督局 申报时间:每年7月30日前 申报好处: (一)在有效期内的苏州**产品,企业可以在其产品铭牌、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苏州**产品”标志或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在有效期内的苏州**产品,列入重点保护名优产品的范围,企业应配合执法部门做好产品鉴别工作。 (三)获得苏州**的产品,认定委将优先向江苏省**战略推进委员会推荐申报江苏**产品。 申报条件: 申报苏州**产品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报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住所在苏州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三年以上,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相关政策;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该商标**次注册在国内; (三)对有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或体系认证、产品注册等要求的产品或体系需获得相应许可、认证或注册; (四)申报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申报产品质量水平、品牌知名度居全市同类产品前列; (六)申报产品近三年无质量监督抽查和出口检验检疫不合格记录;申报产品的企业近三年无质量、环境污染、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用户投诉或其它违法违规记录。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按要求提供有关附件和证明材料。申请表可在苏州质量技术监督网(http://www.szqts.gov.cn)直接下载后填写。 申请表及有关附件、证明材料(使用标准A4纸)按如下顺序装订: 1.苏州**产品申请表(封面盖公章); 2.申报产品、申报产品生产线及企业全貌照片;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5.其他基本证书复印件(包括①制造业类:3C认证、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卫生许可证、出口质量许可证或IEC、CE、EMC、GS认证等证书; ②农产品及食品类:无公害、绿色食品、原产地认证及ISO22000认证等证书); 6.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TL9000、QS9000等); 7.申报产品的标准正文首页复印件(注:非标准文本的封面、目录及前言); 8.计量合格确认证书; 9.申报产品近两年的质量检验报告; 10.获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食品企业食品检验员证书复印件; 11.其他证明材料;(实际申报产品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当年度**申报要求) 12.原**证书复印件(注:重新申报企业)。 上一篇: 江苏省**产品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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