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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解读

2016-09-30 07:26

2015年7月2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府〔2015〕108号,以下简称《政策意见》)。《政策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政策意见》有什么重要意义?


  《政策意见》的出台,将从多个方面提升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把苏州市打造成区域性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形成与相关产业***、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创意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带动效益的主导产业,建立健全现代文化生产、服务和销售网络,文化产业综合实力进入****方阵。


  二、《政策意见》有哪些特点?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注重实效。《政策意见》的出台,必将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加快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政策意见》在激发原创活力、鼓励创新创业、培育产业主体等方面都有非常明确的支持举措,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二是有效衔接。与《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加快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水平的意见》、《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水平行动计划》等有关政策意见进行衔接,同时也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有关精神要求,做到合规合理。三是加强整合。对现行支持和扶持文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科技、金融等政策意见进行了全面梳理,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合;同时参考苏州市服务外包、会展等方面的政策,吸收了适用于文创产业的相关内容。四是多方借鉴。《政策意见》制定中,反复与上海、深圳、杭州等地的政策意见进行比较,特别是针对苏州市文创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学习借鉴并吸收了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政策意见》重点支持的领域是哪些?


  《政策意见》**条明确了发展重点,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及非遗传承开发、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影视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广告等领域。


  四、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资金来源?


  《政策意见》第四条明确了逐年扩大“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规模,“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的专项资金。创新扶持方式,逐步加大拨加投、拨加贷、拨加保等支持力度,力争到“十三五”末间接支持资金比例达70%。并要求各市(区)从自身实际出发,切实加大投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五、《政策意见》在鼓励原创方面有哪些突破?


  《政策意见》第六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在鼓励原创方面的六条措施:


  鼓励原创设计精品。对苏州市设计企业原创设计的产品获得***、省级政府类奖项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扶持原创动漫游戏产品。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苏州市原创动漫游戏作品给予一次性不高于40万元的补助或奖励:在省级以上电视台和在境外主流媒体首播的动画原创作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游戏、获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荐为优先播出的优秀动画片、“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的网络游戏原创作品;获得重大奖项的动漫原创作品。支持苏州市广电、报业、网络等媒体单位与本地动漫游戏企业合作,优先安排苏州市内容健康、艺术性强、创新度高的原创作品的出版、刊载和播出。


  鼓励原创影视产品。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苏州市原创影视作品给予一次性不高于60万元的补助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电视台播出的原创电视剧;获得国际A类电影节奖项或全国性重要奖项的原创电影;进入电影院线放映并且票房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原创电影;获得全国性重要奖项,或在央视综合频道或者纪录片频道播出的原创纪录片。同一产品在多个平台播出或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补助。


  鼓励原创出版精品。对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等***、省级政府类奖项的,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的奖励。


  支持非遗资源利用开发。对利用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创新开发利用,且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的补助。


  鼓励创意人才来苏创业。苏州“创博会”及“全国大学生创意设计大赛”中获奖的创意设计机构及青年设计师落户苏州,对其实施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给予一次性不高于30万元补助。


  六、《政策意见》涉及有明确支持额度的奖励和资助的有哪些?


  《政策意见》涉及具有明确支持额度的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的内容共有16项,详见下表:


  序号

  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的内容

  参照标准

  (一)参照现有政策或标准

  1

  原创动漫游戏产品

  苏州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具体操作的标准

  2

  原创影视作品

  3

  非遗资源利用开发

  《关于加快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4

  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5

  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

  《关于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苏府〔2009〕177号

  6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市经信委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奖励标准

  7

  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

  市商务局鼓励外贸出口奖励标准

  8

  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专项资金奖励补助标准

  9

  企业并购行政规费减免

  《关于促进苏州市服务外包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苏府〔2014〕147号

  10

  上市企业奖励

  (二)参照外地政策或首创

  11

  原创设计精品

  参照深圳市有关政策

  12

  原创出版精品

  13

  “创博会”、“全国大学生创意设计”获奖机构和设计师落户补助

  参照杭州市有关政策

  14

  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

  15

  国家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

  16

  引进、培育和推荐文化创新项目成绩突出的投资机构、孵化营运机构及社会组织奖励

  为苏州市首创,拟以项目申报形式实施

  七、《政策意见》中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在国务院要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背景下,对相关产业政策做了研究,梳理出一系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税收优惠政策,以**程度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主要包括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形资产成本摊销、技术相关服务减免税、并购重组行政规费优惠、进口设备免征关税、文创产品和服务出口退税、创业投资抵扣所得税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