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关于2018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结果的公示2018-09-30 10:15
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6]7号)批准,自2016年起设立“中国版权金奖”评选项目,由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每两年评选一次。据此,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了2018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工作,对各地、各单位提名的材料进行了评审,并经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得出了评选结果。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28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邮箱:guojiabanquan@163.com 传真:010-8313874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100052) 国家版权局 2018年9月22日 2018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 结果公示
作品奖(6个) 《新华字典》(文字作品,著作权人:商务印书馆) 《平凡的世界》(类电作品,制作者:华视娱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剧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朱鹮》(舞蹈作品,著作权人:上海歌舞团) 《红海行动》(电影作品,制作者:北京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活着》(文字作品,作者:余华) 《鸡毛飞上天》(类电作品,制作者:杭州佳平影业有限公司) 二、推广运用奖(5个)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雅昌文化集团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三、保护奖(5个)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中国轻纺城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管理奖(4个) 苏州市版权局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中央电视台办公室版权和法律事务室 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